韩国-旅游十年多次 [广州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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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洲:亚洲

国家:韩国

签证类型:旅游十年多次

有效期:10年

停留期:30/90天

入境次数:多次

工作日:8-10

是否面试:委托代交

领区划分:按长居地划分领区: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福建为广州领馆受理;湖北、湖南、河南、江西为武汉领馆受理;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、新疆、西藏、 青海为北京领馆受理;重庆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为成都领馆受理;上海、安徽、江苏、浙江为上海领馆受理;陝西、甘肃、宁夏、为西安领馆受理;辽宁、黑龙江、吉林为沈阳领馆受理;青岛、山东为青岛领馆受理


注意事项:


1、申请办理条件:符合以下3点其中之一即可。

(1)医生、律师、教师:教师---仅限大学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;其他全职教师等人员可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多次签证。

(2)国营及私营企业法人:私营企业之法人,需要注册资金为韩币50亿(人民币2800万元)以上的企业。

(3)韩国四年制大学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(不包括在校生)或海外(包括中国及外国)大学硕士(不包括在校生及结业生)以上学历持有者

2、领馆批出来有可能是五年多次,三年多次,或一年多次,或3个月单次,费用领馆不退,实际出签结果以领馆根据申请人资料情况批出为准。

3、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四个月的社保明细原件(最基本需要包括有养老+医疗+失业/工伤/生育,需显示有验真码)代替居住证,两周内打印有效(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)

4、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。

5、韩国领馆有权对申请资料进行行政调查或在审核期间要求增补资料。在资料调查期间/增补资料期间出签时间会相对延后,请申请人积极配合、耐信等待签证结果。



所有人员所需资料



个人基本资料


原件   个人资料表

1.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,字体清晰,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请下载模板填写,注意:不能双面打印、不能更改格式)



原件   护照

1.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(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),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;如曾经有良好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原件



原件   相片

1.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(3.5cm×4.5cm)相片,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,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。 头发不能遮挡双眼,不能因为容貌变化,照片变色或者褪色等原因,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。



原件   身份证

1.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彩色复印件,身份证四条边框必须要显示清楚(需要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)



复印件    户口本

1.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;如果是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(若是用条件3或者条件5申请的话,请同时提供户口本原件。)



原件   居住证明资料

1.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,需提供居住证(不接受《居住证领取凭证》回执 及派出所证明)。

2.提交居住证(暂住证)时,需提供该证的派发机关及其联系电话(由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)

3.申请方所提交的居住证(暂住证)需以申请日为基准,迁入本领馆管辖地区3个月以上,方可申请。(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)(注意:新旧居住证之前的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)

4.由于领馆严查居住证的真伪所以需要用实物参照居住证拍摄,不接受复印件!)如果领馆查出居住证信息为伪造的会追究刑事责任。(若广东居住证因擦写过多导致样子或信息模糊建议提供原件。)

5.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四个月的社保明细原件(最基本需要包括有养老+医疗+失业/工伤/生育)代替居住证,两周内打印有效(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)

6.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,有效期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的证件状态为准。



原件   符合条件(1)时

请同时提供:

国家公认资格认证材料(选其一)

--专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在职证明(必须包含申请者的入职时间,所属部门,所部门负责人姓名以及公司/企业/单位公章)

--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



原件   符合条件(2)时

请同时提供:

国营或私营企业法人证明资料(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)


原件   符合条件(3)时

请同时提供

1.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
2.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中国大学硕士以上)。

或韩国和中国大陆以外(港澳台)区域的毕业者: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给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。

或韩国大学毕业生:毕业证明